【作者:赵江珍、寿超(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研究员);源自: 复旦商业知识《国际主流ESG披露标准能给我们哪些启示?》2024.01】
ESG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价值和风险评估方法,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投资决策和企业管理中。各类ESG披露标准应运而生,究竟按照何种标准进行披露,成为企业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本文旨在梳理国际主流ESG披露标准的基本框架、核心要素及其异同,分析ESG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趋势,为我国ESG披露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和启示。
国际主流ESG披露标准概况
目前,全球范围内企业引用的主流披露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为综合性的披露标准,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理事会(ISSB)、欧盟理事会制定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等为代表。
第二类为聚焦气候变化、水资源等领域的披露标准,以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和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等为代表。
在以上所列国际主流ESG披露标准中,第二类标准适用于不同的领域,因此很难横向比较。而在第一类综合性标准中,美国企业较多采用SASB标准进行一般性披露,并辅以TCFD标准进行气候相关问题披露,但因SASB标准具有很强的行业属性,使用范围相对有限,与其他综合类标准可比性不高。
GRI标准是全球使用最为广泛的披露标准,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SSE)倡议官网在2022年的数据显示,GRI的引用占比超过90%。而ISSB标准因其全球性的适用范围,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引用占比也迅速增加。欧盟CSRD标准因具有强制性,在欧盟范围内广泛适用,同时具有较大的域外影响力。
这三种标准既存在明显差异又互相有所关联,因此对比这三种标准对我国制定相应的综合性ESG披露标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GRI标准、ISSB标准及欧盟CSRD标准概况
1.GRI标准
GRI标准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制定的一套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 旨在帮助企业和组织更好地报告其可持续发展表现。GRI成立于1997年, 是由美国一个非政府组织“ 对环境负责的经济体联盟”(Coalition for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es, CERES) 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共同发起的,秘书处设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
最新版的GRI标准由相互关联的多套标准构成,包括适用于所有企业的通用标准,以及从经济、环境、社会三个维度制定的特定议题专项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为企业落实ESG信息披露的议题、内容及方法等提供了详细的规范指引①。
①具体的标准内容详见GRI官网(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standards/download-the-standards/)。
2.ISSB标准
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是国际独立的标准制定机构,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基金会发起组建,2021年11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正式宣布成立。
ISSB的成立旨在制定与IFRS相协同的、高质量的、具有可比性的ESG披露标准的全球基准,为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提供与企业ESG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信息。
2022年3月,ISSB发布了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即《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简称“S1”或“一般要求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S2”或“气候披露准则”)的征求意见稿。
2023年6月,ISSB正式发布了S1和S2两份准则的终稿,使得全球ESG信息披露标准在一致性、可比性上取得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进展②。
3. 欧盟CSRD标准和配套准则
2022年11月28日, 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 正式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成为欧盟ESG信息披露的核心法规,取代欧盟于2014年10月发布的《非财务报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NFRD)。根据要求,欧盟成员国须在2024年7月前将该指令转换为国内法。
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7月31日正式通过《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ESRS涵盖了各种ESG问题,包括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人权等。ESRS是CSRD配套的报告披露准则,CSRD要求企业必须根据ESRS进行报告③。
②具体的标准内容详见官网(https://www.ifrs.org/)
③CSRD和ESRS的具体内容详见欧盟委员会官网(https://commission.europa.eu/index_en)
GRI标准、ISSB标准和欧盟CSRD标准的比较分析
1. 三种标准的共性
GRI标准、ISSB标准和欧盟CSRD标准作为目前国际上最主要的三种ESG披露标准具有一定的共性。比如,这些标准都非常关注企业在ESG方面的表现,鼓励或要求企业披露其在ESG方面的具体指标,提高企业报告的透明度和质量,以便为监管机构、投资者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及时准确了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状况以及为此作出进一步的决策提供帮助。
2. 三种标准的差异
这三种标准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表1)。
表1 三种标准的差异
国际主流ESG披露标准的发展趋势
1. 披露标准之间的合作与相互认可
各大ESG披露标准组织正在逐步加强合作,目的是提高ESG披露标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同时降低企业披露的复杂性和难度。目前,国际上这些组织提供的可持续披露框架、标准和指标,内容既有重叠,又有各自不同的关注点和侧重点。依照不同ESG披露标准给出的ESG评价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可比性较差,不仅容易造成指标解读上的混乱,而且增加了社会成本。因此,全球范围内从监管机构、投资主体到企业,对于ESG标准统一的要求日益迫切。
ISSB的披露标准基于多个现有的国际披露要求构建,并推动了一些广泛使用的全球标准制定机构之间的组织合作, 因此成为备受期待的全球性可持续披露标准。在ISSB正式发布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终稿后,国际证券委员会(IOSCO)全面审查了ISSB的标准,并宣布支持该标准,这将有助于推动各地区采用或使用ISSB标准。
GRI也承诺其未来的标准制定活动将与ISSB相协调,共同成为国际可持续披露标准的两个“支柱”。中国财政部与ISSB正紧密合作,支持其在中国的发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在北京设立了办公室。欧盟ESRS在制定过程中也考虑了ISSB和GRI的有关事项,以确保欧盟和全球标准之间的高度互操作性,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双重报告。因此,我们可以预见,未来国际主流ESG披露标准将呈现以GRI标准、ISSB标准和欧盟CSRD标准为代表的求同存异、互相补充的趋势。
2. 提升ESG信息与财务信息的关联性
ESG信息与企业的财务绩效紧密结合在一起,能更好地衡量企业的长期价值和风险。但是,ESG信息的非财务性使得绝大部分ESG信息很难被量化。如何在ESG指标与财务信息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的联系,是令投资者、企业以及标准制定者头疼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各类ESG披露标准特别是ISSB和欧盟CSRD标准,正逐步尝试将其与企业财务指标和风险管理进行关联,努力实现财务报告与ESG报告的整合。此举有助于提高ESG信息的精确性、相关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更好地反映ESG对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的影响。
3.ESG数字化趋势
ESG信息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要求企业人工监测、收集、汇总和发布相关数据,不仅容易出错、工作量巨大,而且会大幅增加企业的短期成本,导致许多企业对ESG产生抵触情绪。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飞速发展,ESG数字化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收集和管理ESG数据,提高ESG披露的效率和可靠性。一些第三方机构已推出了ESG数据管理平台,帮助企业高效收集、分析和报告其ESG数据。同时,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分析企业发布的ESG报告和数据,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加直观、高效地了解企业的ESG表现,为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目前,越来越多的数据供应商和研究机构开始提供更丰富、细致的ESG数据,以满足市场需求。
4. 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发展
从目前各类国际标准的适用情况来看,多数标准如GRI标准允许企业根据自身行业属性或特殊情况,自愿适用及披露相应指标。欧盟CSRD标准本身属于有强制力的法规,与此同时,欧盟出台了更多如《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等配套法规,要求企业按照对应规模和条件,遵照规定的截止时间披露其社会和环境问题带来的风险和机遇,以及其经营活动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等信息。ISSB正式发布S1、S2后,将有更多的政府和监管部门引用和参照其指标,对企业提出强制披露要求。
对我国ESG发展的启示
1. 我国ESG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我国有关ESG概念的推广、投资和发展也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总体而言,我国ESG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需要面对不少挑战和问题。
发展现状
ESG理念与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双碳”目标等高度吻合,因此政府非常重视ESG。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央国企、上市企业率先披露ESG信息的方式,逐步推进ESG发展。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统一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框架,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相关企业的ESG信息披露标准。
我国企业要走出去,无论是去境外投资或是开展经营活动,必然要遵循当地法规或政策对ESG信息披露的要求。随着ESG概念的不断推广,我国不少企业从理解、接受到关注、参与,逐步在年报、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专项报告等公开文件中披露相关ESG信息。部分企业将ESG纳入战略规划,落实到企业实际运营中。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央国企的ESG信息披露率逐年上升,发挥了较好的带头作用。
随着国内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和投资者开始关注企业的ESG表现,将其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与ESG相关的评级和数据服务市场也发展起来,一些专业机构提供企业ESG评级、ESG数据采集和分析、ESG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服务。
面临的问题
(1)我国企业实行ESG信息披露的比例偏低,数量相对较少,报告质量普遍不高。各家企业通常参考不同的披露标准编制,缺乏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国内主要的披露标准指引如表2所示)。
(2)少部分意识领先的企业将ESG作为战略重点,并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努力探索和实践,尽可能详尽披露ESG信息。但不可否认,我国仍有很大一部分企业甚至是央国企对ESG的重视程度不够,既没有将ESG概念整合到企业的管理实践中,也没有向企业的利益相关方披露ESG有关的信息。
(3)ESG概念已获得大力度的推广,但许多投资者对ESG的理解和认识仍然不足,难以有效地将其纳入投资决策过程。
(4)我国ESG评级和数据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上现有的服务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加上缺乏统一的评级标准和方法,导致投资者难以有效比较和选择。
(5)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ESG发展的政策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管力度和效果仍有待提升。
表2 国内ESG信息披露主要标准/指引
2. 对我国ESG披露标准发展的一些建议
我国ESG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鉴于目前面临的诸多挑战和问题,尤其是在缺乏统一的ESG披露标准的现状下,政府、企业、投资者和服务机构需要共同努力,推动我国ESG发展迈向更高水平。为此,笔者尝试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ESG的支持力度与理念普及,让企业、投资者、公众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发自内心地接受并参与ESG实践。高等院校、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开展广泛合作,重点研究GRI、ISSB等国际组织制定的ESG标准及其应用情况,尤其是跟进和学习欧盟的ESG法规和实施模式。政策方面,政府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鼓励企业积极采纳ESG标准,对遵循ESG原则、实践ESG转型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普及方面,通过媒体、社群、公开讲座、研讨会等渠道,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介绍ESG的概念、原则和实践经验,增进社会各界对ESG的认知。
(2)尽快制定我国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参照或引进国际主流的ESG披露标准,结合我国已发布的部分针对央国企、上市公司的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既满足国际主流标准要求又符合我国企业特点的ESG披露指引和标准,明确企业的具体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和专业ESG机构开展合作,制定具有行业特点的ESG实践指南,为企业提供实施ESG战略的参考框架。
(3)开展ESG转型实践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政府部门、行业协会、ESG专业机构等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专项培训,推动其将ESG理念系统地纳入战略规划和运营管理。鼓励企业与国际组织或他国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ESG管理经验。对ESG信息披露存在困难和压力的企业提供支持,增强其披露ESG信息的实践能力和内在动力。专业投资机构尽快研究并建立ESG投资和风险评估模型,为有需要的投资者提供培训,引导其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
(4)发展ESG评级评分、鉴证、咨询及数据等服务市场。政府出台政策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ESG评级、鉴证等服务,借鉴国际经验,提升评级方法和ESG信息披露的可信度,满足市场对高质量ESG信息的需求。引入国际上先进的ESG咨询和数据服务产品,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提升我国企业ESG信息披露和
管理的国际竞争力。
(5)监管部门切实履责,加强对企业ESG信息披露的监管。企业必须真实、准确地披露ESG信息,杜绝如“漂绿”等现象的出现。不披露、不当披露甚至违规披露的行为,应当受到监管。同时,加强对ESG评级、鉴证等机构的政策保障和监管,确保其恪守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参考资料
1.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3-03-13/doc-imyktfsx8811511.shtm.
2.https://esg.js.org/criteria/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html.
3. 屠光绍等.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22.